“山寨”一詞,出自粵語,原指那些沒有牌照、難入正規渠道的小廠家、小作坊。

隨著“山寨手機”大規模地“攻城略地”,“山寨”這個有些江湖氣的詞匯也漸漸被人們所熟知。

315_994a27f8_1b08_431e_9202_e52130773719_0.jpgmd_1222193615488.jpg山寨”一詞如今已在各大城市的青年人中叫開了鍋。該詞起源于近來市場上風靡的“山寨手機”,它們外形通常都與一些知名一線品牌的熱門產品極其相似。與此同時,“山寨數碼相機”、“山寨MP3”、“山寨電影”、“山寨T恤”等諸多帶有模倣性質的“山寨現象”孕育而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調查顯示,40.8%的人認同“創新”為“山寨文化”的核心內容,29.4%的人認同“進取”為“山寨文化”的核心內容。此外,41.4%的人認為,“山寨文化”可以激發人們追求創新的精神。

不僅物有“山寨版”,人也可以有“山寨版”。富有娛樂精神的人對明星臉的二度開發,早已脫離單純的模倣秀,開始進軍商業領域,甚至與山寨機珠聯璧合。近來,一名酷似周傑倫的“山寨周傑倫”代言的“山寨ipod”廣告驚現互聯網,被廣大網友頻繁轉載。一名酷似田徑運動員劉翔的“山寨版劉翔”的視頻也被頂上了某著名網站的首頁。

山寨現象的茁壯成長不得不讓我們思索:為什麼它們能夠活下來?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行業存在較大的利潤空間。例如,同樣是雙卡單待的藍牙大屏幕手機,正規品牌與“山寨機”的價差居然高達800至1000元。當然,正規廠商有著品牌宣傳、政府稅負、技術研發、渠道維護等費用支出,但這些成本會導致高達上千元的價差嗎?

2008年國產手機上市公司的中報數據顯示,不少公司的毛利率已經低于10%,廠商大喊手機已經成為夕陽產業。但是,出身長城電腦的夏新新任總裁盧振宇就感慨,手機行業的利潤空間比電腦還是要大得多的。金立董事長劉立榮也承認,手機行業的毛利率比液晶電視要高,因此金立中途放棄了進軍液晶電視領域。由此可見,充足的利潤空間甚至是暴利的存在,才是山寨現象盛行的關鍵。

視綜藝節目曾流行過一陣子模倣“明星臉”,但後來類似的節目越搞越惡俗,就基本沒什麼觀眾了。沒想到,那些沉淪民間的“明星臉”在另一塊陣地上找到了用武之地。媒體將他們稱為“山寨明星代言人”,因為這些“明星”和眼下正火爆的“山寨機”有著相似之處:高倣真、低價格。對于那些急于拓展市場又囊中羞澀的企業而言,選個“山寨明星”當代言人,蠻符合“多、快、好、省”的商業廣告投入原則。

xin_452120512162465621801.jpg坦白說,在欣賞“山寨明星”的廣告時,只顧注意“明星”的演技了,對廣告內容沒留下什麼印象。也就是說,“山寨明星廣告”的娛樂價值可能大于它的傳播價值。也許基于這種考慮,廣告主在選擇“山寨明星”的同時,也學習了“恒源祥”式的廣告轟炸法則。在網絡時代,將“惡俗”翻倍還是能吸引到一些眼球的。

如同“山寨機”遲早要從市場上消失一樣,“山寨明星”也只能是曇花一現。畢竟,重視品牌塑造、有遠見的企業,不會採取這種非常規的、短視的手段來進行推銷,而理性、成熟的消費者,也不會輕信“山寨明星”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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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宇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